注意事項
1. 色素去除後傷口雖已恢復,但角質層仍處於薄弱狀態,因此需盡量減少皮膚刺激。術後可能出現泛紅,屬於正常的皮膚癒合過程,隨著時間會自然改善
2. 拆除人工皮後,如有開立類固醇藥膏,請依照指示正確使用(一般為2週、每天2次)
3. 除了處方藥膏外,建議搭配含有EGF等再生因子的修復霜
4. 若您有肝斑或容易色素沉著的膚質,可能在術後 1~2 個月出現回色或反黑現象。恢復期因人而異,約 3~6 個月後會逐漸改善
5. 術後2個月需注意避免刺激。請避免使用卸妝油雙重清潔、去角質、磨砂、含A酸等產品,這些可能引起刺激並延緩修復。若您屬於容易反黑的膚質,建議長期避免
6. 術後2個月外出時需比平常更徹底防曬,並避免游泳或長時間戶外曝曬,直到皮膚完全修復為止
7. 表皮性色素大多 1~2 次即可改善,但依色素深度不同,若屬於真皮性色素,可能需要追加治療。如有需要請回院評估
8. 請勿自行撕下醫院貼附的人工皮,需持續貼敷 2 週(14 天)
9. 若人工皮出現軟化或滲水,請不要將原本的撕掉,可直接在上方貼新的人工皮